各学院、泰州校区: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1〕4号)文件精神,“设立5年过渡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现就做好我校新学期原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减免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泰州校区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按照要求,主动服务,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扎实做好原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减免确认工作,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错。
二、减免对象及标准
减免对象为原建档立卡学生,名单原则上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为准(详见附件)。减免金额标准为学费,本科生(含预科生)最高不得超过8000元。
如果有原建档立卡学生附件中无其信息,请将其信息补充在表格后面,并同时提交建档立卡手册、扶贫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审核之后统一归还至学院)。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泰州校区于11月30日前将完善后的汇总表电子版通过学工一体化平台上报材料报送,纸质版须学生本人签名确认,经办人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
附件: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2023年原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减免确定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4日